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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一销售代表获刑12年

  本报咸阳讯 (记者 周鹏) 利用“安利”品牌效应组建传销团队大肆诈骗,4月3日,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代表李萌被秦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4年4月至2005年7月,李萌(内蒙古乌兰浩特人)在取得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代表资格后,违反国家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先后在咸阳市、河北省唐山市和玉田县等地,非法组建传销团队,虚构传销9种安利产品,并承诺12项奖励政策,大力发展传销下线,先后蒙骗十几名被害人加入其团队。李萌以筹集资金用以提升团队销售业绩并将加倍偿还作为诱饵,采用借款形式骗取贾某等9人12.34万元。期间,团队成员柳某为儿子治病急需用钱,李萌以帮助柳某销售安利产品为名,骗取柳某、刘某某的安利产品,价值32058.87元。李萌在骗得巨额财物后非法占为己有,虽经众多被害人多次催要,但却分文不还,并采取频繁更换手机号码、跨省流窜隐匿等方式逃避责任。受害人报案后,咸阳警方将李萌列为网上重点通缉逃犯。2007年5月20日,李萌在江苏省盐城市落网。

  秦都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同时判令李萌向11名受害者退赔经济损失325458.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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