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

首页 > 企业 > 正文

非奥运赞助商广告受限 刘翔安利广告将停播

  晨报讯(记者 周萍)2008年8月1日至8月27日期间,任何未经特别授权和批准而使用本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官员等作为形象代言人的广告,应暂停在媒体刊播。奥组委和中国广告协会的这则倡议书发出后,让屏幕上大量用运动员做广告的非赞助商们紧张了一把,目前多数非赞助商都在紧急寻找减少损失的中间道路。

  据了解,目前使用参赛运动员作代言的非奥运赞助商有不少,有用国家羽毛球队代言的“361°”,用跳水运动员作代言的“雅芳”,用刘翔作代言的“安利”和“凯迪拉克”等。这些广告都是用运动员来体现产品的动感和体育精神,和奥运赞助商的广告没有明显的区别。

  对于8月1日即将开始的非赞助商停播运动员广告,大多数企业表示已经了解,目前正在紧急准备中。雅芳中国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和中国跳水队正在沟通,目前方案还没有出来,但他们知道,如果赛事期间播出广告,企业不会受到惩罚,但广告代言的运动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雅芳不会让运动员为此受到影响。但该负责人同时称,由于用高昂的价格签订12个月的广告,在最能够宣传的时候停播,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企业在经济上会有损失,所以企业目前也正在寻找中间的道路。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响应奥组委和中广协的倡议书,尽快撤下刘翔代言的广告。361°品牌表示,在赛事期间他们会选择合适的广告,虽然有一些损失,但目前正在计划赛时的广告投放。

  奥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奥运会的规定,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和官员形象使用应经过国际奥委会批准,目前国际奥委会授权北京奥组委做一些批准工作。运动员、教练员他们参加比赛前要填一个表格,其中就有一条,承诺他们的形象在比赛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作为商业使用。所以,赛事期间非赞助商未经奥组委批准,所用的运动员等形象的广告要停播。中广协同时表示,广告中出现“2008”、“北京”、“火炬”等关键词,也是一种隐形侵权。
 

 

 

【版权免责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直销行业网立场。本网站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项目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仅供访问者使用参照。对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产生的相关后果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直销行业网”的内容,版权均属“直销行业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请注明“稿件来源:直销行业网”。
3、本站尊重原创及版权所有者,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视频文件等内容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如本站所选用的内容涉版权问题或来源标注有误,请致电本站,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