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

首页 > 政策 > 正文

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陕西省自7月10日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以来,各级工商、公安机关联合行动341次,共取缔传销窝点617个,遣散人员9514人,治安拘留119人,刑事拘留74人,逮捕9人,联合行动取得了较大战果。

    6月29日,在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下发通知后,陕西省工商局立即会同陕西省公安厅制定了《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7月3日,召开了陕西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从即日起,市县两级工商、公安机关立即同时展开行动。

    在联合行动中,工商、公安部门根据近年来陕西省打击传销形势和传销活动的发展变化,明确了打击传销的地域重点和行为重点。在地域上,以传销活动相对多发的西安、咸阳、渭南、宝鸡、安康、商洛、汉中七市为重点,在七市中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企业集中的城镇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跨地域、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传销组织者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诱骗学生从事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骗离居住地及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向传销活动提供场所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

    为防止重点地区打击造成的 “挤压式扩散”,我省传销活动相对少发的榆林、延安、铜川、杨凌等地,应严防麻痹轻敌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露头就打,严防传销团伙流窜蔓延,保证全省集中行动的整体推进。 (记者 徐颖)
 
 

【版权免责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直销行业网立场。本网站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项目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仅供访问者使用参照。对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产生的相关后果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直销行业网”的内容,版权均属“直销行业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请注明“稿件来源:直销行业网”。
3、本站尊重原创及版权所有者,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视频文件等内容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如本站所选用的内容涉版权问题或来源标注有误,请致电本站,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