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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挥主流媒体作用 加强打击传销的正面宣传

       新华网广西频道4月26日电(记者周丹丹 程群)为了进一步打击传销,广西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自治区各级各相关部门从近日起至7月底迅速掀起打击传销正面宣传的新高潮,进一步巩固成果,推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据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广西这次打击传销正面宣传主要围绕以下六方面工作开展。一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围绕刑法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宣传打击传销工作成果。报道各级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特别是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以来打击传销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战果。三是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报道。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揭露传销惯用手段、变种方式和违法犯罪本质,引导人民群众认清传销的严重危害。四是报道自治区各级公安、工商等部门摸索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的经验和新举措。五是把握好正面宣传的尺度。六是积极做好报纸和网站不实报道的应对工作。

        为注重宣传实效,广西要求增强打击传销正面宣传的针对性。各级工商、公安、检察、法院、宣传、商务、教育、劳动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相互沟通,加强配合,形成宣传工作合力。对公安机关快破、检察机关快讼、法院部门快判并且宜公开报道的传销案件,新闻单位及时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公安等部门联合有关部门一起公布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教育等部门针对大学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民政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针对退伍军人加强宣传教育;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群的宣传;基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居(村)委会结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居(村)民和外来人口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社会舆论氛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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