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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环保组织联合要求依法惩处哈药 追究责任到底

         针对哈药污染问题,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家园志愿者、绿色龙江4家环保组织昨天向黑龙江环保厅等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有关各方依法对哈药不按规定信息公开的行为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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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媒体曝光哈药集团总厂污染违规的情况,我们作为长期关注企业环境表现的环保组织,认为哈药应当尽快完成整改,向社会公布整改信息和排污情况。”4家环保组织提出,黑龙江省环保厅应当追加处罚哈药未进行信息公开的行为,并代为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哈药清洁生产审核如已完成,则应向社会公开审核报告;如尚未按要求完成,则应依法惩处。

   4家环保组织同时建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应当针对哈药股份未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行为进行惩戒。“2009年11月18日哈药集团总厂就被黑龙江省环保厅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而自始至终其母公司哈药股份未将该信息向社会披露,直至2011年6月5日被央视曝光。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损失后的公告解释,还只字未提此前被列为‘污染严重企业’,更未披露指引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4家环保组织说,这样的刻意隐瞒企业环境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

  “证监部门应当要求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哈药股份和三精制药进行上市环保核查,在有关环保部门出具环保核查意见之前,不予批准重大资产重组。”4家环保组织建议,证监部门在受理核准哈药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应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向社会披露,接受公众的监督。

   此外,4家环保组织还建议,哈药应尽快完成整改,向居民、社区实时披露污染情况。可以在其总厂门口设置LED显示屏,向公众实时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如果不能达到稳定达标排放,则应当减产、停产,直至完成整改要求或整体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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