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宣传。通过加强《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对辖区内7家直销企业做到每年2次的走访和巡查,宣传学习 《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同时在市区中山广场组织市区各工商所人员与直销企业人员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宣传讲解,共发放了《直销企业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宣传小册子1500余份。
二是完善制度。建建立辖区安利、太阳神、完美等7户直销企业信用监管档案,负责人通讯录、企业资料报送、分支机构情况、服务网点名称、直销员发展情况、直销经营情况、组织培训情况、备案报送情况、消费者申诉及处理情况、需要整改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宜、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直销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直销企业人员管理,经营运作方式;实行公开明示制度等。
三是加强巡查。该局经济检查大队专门指派一名副大队长牵头、安排一名队员负责辖区直销企业及保健经营户监管,组织力量查处取缔、驱散了非法传销窝点3处、人员30余人。查处了利用保健品虚假宣传、坑害老年消费者案件5起,为老年消费者换回损失1.8万余元,查处了一家末经核准、擅自组织直销员培训案件并予以行政处罚。
四是定期通报。该局实行与直销企业定期座谈会联系通报制度。加强与直销企业的沟通,面对面通报直销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进行改进,需要工商部门从那些方面提供帮助,如何加强直销员的管理,处理好直销与传销的关系,做好消费者的宣传解释,避免违规违法造成误导消费者等虚假宣传行为发生等进行面当面、心换心的交流,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