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副局长沈根申、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白京华、商务部外资司服务处副处长谷若石,出席会议并发表了主题演讲。直销研究专家杨谦教授、苗月新副教授就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做了专题发言,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国晋作为企业代表介绍了直销业履行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座谈会上,与会人士就新形势下直销企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搞好售后服务,杜绝虚假宣传,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直销企业应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诚信建设,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直销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副局长沈根申
直销企业参加“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 直销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符合当前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政方针,也符合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要求。
诚信经营是企业的基本义务,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是一个关乎直销行业发展的大事。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符合时代的要求,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践证明,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与企业社会形象的提升成正比。企业单纯依靠广告打形象,只能提高知名度,提高不了美誉度和信誉度。只有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才可以提高企业美誉度,占领更多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竞争力。
企业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捐赠或者公益事业,这样的理解并不全面。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完整体系,既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基本社会责任,也包括伦理道德、慈善捐赠等高尚社会责任。作为现代企业,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交易、诚信合规经营等在内的基本社会责任,同时也要积极主动参与慈善事业和捐赠活动。如果一个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慷慨解囊,却忽视产品品质、漠视消费者诉求,在基本社会责任方面屡遭社会谴责,那么不能说它很好地履行了社会责任,反而有作秀的嫌疑。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对直销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研究部署,引导企业更加注重守法诚信经营,更加注重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消费安全需要企业诚信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杨红灿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势头放缓,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增加,全球经济呈现低速增长态势,这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较大,这就需要我们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举办“直销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我认为也有这样一个目的。
直销企业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到较大促进作用,为广大消费者增添了新的消费方式。直销企业一个很重要的承诺是对消费者讲诚信,即不断提高产品的品质,用优质的产品服务消费者,同时直销企业及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现在有一些企业在这些方面做得不够,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正是这些负面的信息影响了消费者对直销行业的看法。
为了直销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希望直销企业一方面要加强对员工进行讲诚信的教育,因为诚信是所有企业的立身之本、发展之道。直销企业应该把诚信作为公司发展的基本战略,让诚信成为每一个员工遵循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直销企业要提升员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希望进一步加快直销企业的诚信监管体系建设。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政府有必要建立直销企业的诚信监管体系,对于害群之马一定要依法予以严惩,让它在业内无立身之处,也让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有更大的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2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这个年主题中也包含诚信内容。企业不讲诚信,不诚信对待消费者就不可能生产出安全的产品,也就不可能做好售后服务。今后各级消协组织将积极发挥作用,引导和督促直销企业树立消费者为先的理念,诚信经营,确保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白京华
中国消费者报作为国家工商总局主管、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报纸,从1985年创刊至今坚持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为宗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策划组织了众多社会反响较大的新闻报道,公信力、影响力和权威性得到显著提升。
在传销现象进入中国后,中国消费者报作为最早反映和揭露传销问题的国家级媒体之一,首次公开呼吁加强传销管理。中国消费者报披露了一些打着“电子商务”、“网购平台”、“网络加盟”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消费者上当的案例;揭露了以“高科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政府融资”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活动,揭示了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伎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中国消费者报已有数字报和中国消费网、全国打假网,并受托管理城市消费维权组织官方网等三个网站,还将打造一份手机报——“3·15快报”,在其中设立权威发布、维权在线、办案提示等栏目。今后我们将在继续办好纸质媒体的同时,努力形成“3个网站+1份3·15手机报+1份数字报+1个官方QQ+3个官方微博”即3213的新媒体格局。
今年,为了更好营造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中国消费者报将加大与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的合作力度,通过专版、系列访谈等形式紧密围绕科学发展观、消费维权的主题和主线,坚持正确的办报方向,突出本报特色,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新闻报道的质量,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加大对于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服务力度,共同携手为直销企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依法规范经营促行业健康发展
商务部外资司服务处副处长谷若石
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并于当年12月1日实施。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这些法规规章为中外企业在中国开展直销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我国直销市场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颁布实施,受到国内外业界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评价。
商务部本着履行入世承诺、立足我国国情、内资外资一致、从严监督管理、循序渐进开放的原则,对直销准入进行审核。按照程序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综合各部门意见办理。为进一步发挥省级主管部门的职能,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直销企业变更直销产品说明和直销培训员备案审核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将直销企业变更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的工作,交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2011年3月经商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