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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伟业尚不能从事直销经营活动

吉林东升伟业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东升伟业)日前高调宣布自己获得第32张直销牌照,此举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近日中国消费者报不断接到读者问询电话,询问是否能加入东升伟业的直销团队,现在就可以从事直销经营活动。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多方走访后发现,东升伟业目前尚不能从事直销经营活动。

据介绍,我国对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依据《直销管理条例》进行管理。根据该条例第九条之规定,拟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完成上续程序后,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开展直销经营活动。商务部办公厅针对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问题,专门于2007年5月16日发函(商办建函[2007]60号)予以说明。该函件全文如下:“近期,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询问,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是否即可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现答复如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商务部关于答复涉及直销业有关问题的函》(商资函〔2005〕98号)及《商务部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6〕115号)的有关规定,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应自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其上报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并向出具服务网点方案认可函的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核查。核查结果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后,直销企业方可从事直销经营活动。因此,仅取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尚不能从事直销经营活动,只有完成服务网点核查备案后方可从事直销经营活动。企业备案情况可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经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登录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在与服务网点核查备案相关的信息中,未发现东升伟业的企业名称。有关情况,中国消费者报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责编:红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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