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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芦荟:海南首家直销申牌企业

直销道道网讯,2013年1月28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发布了海南金芦荟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直销的声明,该公司成为海南第一家正式申牌企业。

海南金芦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南金芦荟”),于1996年在海南省海口市成立,是一家集芦荟种植、科研、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民营企业。海南金芦荟拥有亚洲最大的芦荟生产基地,面积达3000多亩,现有保健品、化妆品和日用护理品三大系列产品共35款。

海南芦荟是全国知名品牌,芦荟的种植和加工产业也长期受到海南省的高度重视。海南金芦荟做为商务部正式受理的第一家直销申请企业,也获得了来自政府方面的大力支持。2013年,中国直销牌照直销道道网大胆预估将突破40家,金芦荟作为海南地方第一家申牌企业,获取直销牌照的可能性极大。目前金芦荟的市场发展属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空间潜力巨大,我们将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

海南金芦荟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直销声明:

海南金芦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已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呈报相关材料,申请直销经营许可。现本公司郑重声明,如获得批准从事经营直销业务,本公司将实现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坚决杜绝《禁止传销条例》中所列的各类传销行为,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二、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备及披露程序。按照《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及时准确向政府报备并通过信息披露网站(www.jlh88.com)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三、本公司的直销员计酬制度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包括: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直销员的报酬总额(含奖金、佣金等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严禁团队计酬。 

四、严格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培训行为,对拟招募的直销员和公司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直销基础知识等各种培训,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本公司直销活动,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五、本公司承诺对分支机构和拟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能够证明其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同时,严格自查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行为,积极配合政府对我司直销业务的管理和监督。

六、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退货和换货制度,通过公司直销员及服务网点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退换货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为顾客提供全面购货保障。 

七、本公司对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 

八、公司拟直销的产品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及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第72号公告对直销产品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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