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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全国各级工商工作重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1月25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获悉,今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将重点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设、打击传销工作效能建设、防范传销体系建设及直销市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设。各级工商机关将进一步推动建立打击传销领导机制,在完善打击传销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把打击传销纳入社会管理重点防范的工作中,加强打击传销机制建设;完善打击传销法律惩处机制,完善打击传销相关法律适用规定,依法加大对传销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落实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信、银监等部门和机构的协作配合,使打击传销更加有效、有力。

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效能建设。各级工商机关将优化技术手段,完善打击网络传销监测试点和检测平台建设,增强打击网络传销执法效果;联合公安机关,以查办大要案为突破口,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对传销流入地和流出地的执法衔接,保持对传销的高压严打态势;强化打击传销信息录入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性,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与协作,实现传销违法人员信息、查办案件信息共享;建立快速有效的预警机制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妥善处理传销引发的社会问题。

加强防范传销体系建设。各级工商机关将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式宣传格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坚持群防群治,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与教育部门联合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对传销的防范意识。

加强直销市场监管工作。各级工商机关将继续推进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制定《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引》;加大对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及行政指导力度,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的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行行政指导与查处案件相结合的直销监管模式,完善相关直销监管制度建设;做好直销许可协助审批工作,落实直销案件报送工作制度,加大对新批准直销企业、扩大直销区域企业的监管力度,把好直销市场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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