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对昆明被告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传销案作出一审判决:63名高管和高级业务员分别被判刑,其中4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缓刑。“我们所做的项目是国家西部大开发项目,国家的政策是低调宣传,暗中保护,你只要投入6万多元,就能成为千万富翁。”这样的传销谎言依然有人相信,但他们没有成千万富翁,却成了被告。
500多人被拉进传销组织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底,刘云海、骆大鹏等人在广西成立“老鼠会”,因在广西发展速度慢,他们到昆明考察后,决定将传销地点从广西南宁搬到昆明呈贡。
该传销组织以发展连锁销售为名,直接通过拉人头方式形成上下线关系,以做生意或其他名义骗取亲朋好友和同学同乡等来昆明,随后以上课的方式对他们强化洗脑。这个“老鼠会”对外谎称,他们连锁销售的是国家西部大开发项目,有国家政策支持发展。鼓吹此模式是财富再分配,是个人致富的好方法。
该传销组织按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或称“老总”)“五级三阶制”形式形成上下线关系,并按照不同级别对下线人员分别按照一定比例提成返利。至案发前,该组织发展的五级以上传销人员超过500人,累计收取传销资金超过200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63名被告人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诱导并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秩序,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有被告称自己是受害者
庭审中,大部分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但有的被告答辩说:“我们也是受害者,很无辜。”被告人刘某是安徽人,在安徽开了一个出租汽车公司,经济条件不错。2011年底,他听老乡说昆明有个公司,发展势头很不错,只要投入69800元购买21份公司“产品”,就能升级为高级业务员,坐享收成。“下家发展好的话,投入6万多元,就能成千万富翁。”在老乡的鼓吹下,他来到昆明参与传销。为了快速升级,他又投了几万元,购买了20多份份额。正当他做着发财梦时,去年4月,这个传销组织就被公安机关一锅端,他也成了被告人。
63名被告分别被判刑
呈贡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0月底,被告人刘云海、罗云胜、郑琴华、杨爱国等人从广西到昆明进行考察后,决定将非法传销犯罪活动地点从广西南宁搬到昆明市,在呈贡租用大量房屋,用于给传销人员居住并从事传销活动。2011年11月起,刘云海、罗云胜、郑琴华、杨爱国等人开始分批、有组织地将传销成员从广西安排到呈贡从事传销活动。至案发前,该组织发展的五级以上传销人员达500余人,累计收取传销资金达2000余万元。
呈贡法院认为,刘云海等63名被告人都是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根据涉案人员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判处刘云海等63名被告人3年零6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不等,对具有缓刑帮教条件的40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