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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食化所获得食品复检机构资质

直销行业网讯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第二批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公告》(2013年第12号联合公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名列其中。这意味着中检院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取得了食品复检机构的资质,可承担包括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非法添加物、食品添加剂、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生物毒素 、营养成份、致病微生物等类项目的复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此前,中检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已经取得了实验室资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实验室认可、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和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资格的认定和认可。

食品复检机构资质是中检院依法履职的重要资质之一。随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改革,中检院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对检验检测工作不断增长的需求,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自成立以来,中检院食化所在不断加强能力建设的同时,积极开拓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检验检测与研究工作,目前已配备仪器设备400余台套。在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中,食化所积累了宝贵经验,打造出了一支人员素质好、起点高、年轻化、技术过硬、操作规范的检验检测队伍。与此同时,该所高度重视和加强科研工作,先后立项申请并承担了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二五”、科技基础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等多项课题研究任务,并承担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等工作。在检验检测领域,积极承担国家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任务,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抽检工作,特别是在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及打“非添”等专项整治活动中,充分利用技术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为有效保证我国食品安全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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