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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商会力挺华药败诉VC案 支持相关企业上诉寻求公正

直销行业网讯 针对华北制药遭遇美国VC反垄断诉讼一审败诉一事,在华北制药决定上诉后,昨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医保商会”)在最新回应中也表示力挺,美国一审法院的判决是不恰当和不公正的,将继续支持相关企业提出上诉。

医保商会是商务部下属的六大进出口商会之一,其针对国外医药反倾销调查等贸易纠纷,曾多次牵头组织国内企业应诉,并多次以行业代表组织身份发起损害抗辩。医保商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会获悉,美国时间2013年11月27日,纽约东区联邦一审法院对维生素C反垄断案做出判决,维持了3月14日陪审团的决定,同意了原告针对中国被告企业不得再行垄断行为的禁令申请,并要求原告所指控的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和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533亿美元的经济赔偿。本案其他涉案中国被告企业在陪审团做出决定前已达成庭外和解”。

事实上,美国发起的反垄断诉讼可以追溯到2005年,当时包括维尔康在内的4家中国最大VC生产企业先后收到了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传票,两家美国公司控诉其操纵VC市场价格。在当时公开的资料中,两家美国公司认为,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维尔康等中国VC厂商通过减少供给量来操控美国当地市场,致使VC价格自2.5美元/公斤大幅攀升至15美元/公斤,使两者遭受数千万美元的损失。

据华北制药财报显示,2012年公司净利润为1779.72万元,同比大幅下跌87.15%。以此计算,维尔康及华北制药集团此次在VC反垄断案一审被判支付的赔偿金额接近上市公司2012年净利润的52倍。

“我会认为,美国一审法院的判决是不恰当和不公正的。本案原告指控的中国企业的有关行为,事实上完全符合中国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美国一审法院严重违背事实和法律,不考虑中国经济改革转型期的具体情况,不尊重中国政府部门对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解释,其数额巨大的惩罚性判决结果,显然违反了‘国际礼让’原则和美国政府一贯宣称的法治精神,”医保商会称,“我会将积极支持遵纪守法的中国企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继续支持相关企业提出上诉,寻求公正的结果。

【责编: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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