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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净水器不当宣称 “净活水”在台遭罚100万

直销行业网讯 许多家庭为了饮水安全,都会在家中加装滤水器。〝公平交易委员会〞4月30日公告,台湾雅芳公司在网站及媒体广告中,不当宣称〝净活水〞净水器通过美国国家基金会(NSF)检验认证,属广告不实,违反公平交易法,处新台币100万元(约合人民币20.74万元)罚款。 

〝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发现,雅芳从101年10月1日销售〝净活水〞净水器时,在网站宣称 产品符合NSF三项重要标准认证,包含第42号(口感质量)标准、第53号(卫生质量)标准、第55号(紫外线杀菌)标准。并登载认证标志及印有〝NSF/ANSI42,53,55ApprovedPMD03/24/10〞字样的文件,然而实际上至今根本未取得认证。 

雅芳〝净活水〞净水器标榜采用领先业界的3重滤净,其中的活性碳滤心达0.03微米,能有效阻隔污染物,吸附水中杂质、异味、重金属,可以〝即开即饮〞,一台售价就要将近24,500元(约合人民币5,082元)左右。同时,也在媒体广告上一再强调雅芳〝净活水〞净水器荣获美国水质检测协会(WQA)金质标章、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NSF)认证、美国水质协会167项检测,符合美国国家基金会三项标准认证。 

〝公平会〞指出,事实上,雅芳〝净活水〞净水器在刊登相关广告前,虽符合NSF检验标准,但并未取得NSF认证,却在广告中冒用NSF检验标准的标志。可见雅芳公司的广告与事实不符,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认知,进而影响购买选择和决定,已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规定,因此处100万元(约合人民币20.74万元)罚款。 

业者往往为了营销策略见效,而标榜获得〝一拖拉库〞的认证标章,尤其是国际知名机构的认证,更是能为业绩增色不少。〝公平会〞特别强调,无论网络文宣还是店面广告,都不得任意标注拥有〝根本没取得〞的认证标章,业者若是没有改正,还会继续开罚。不过,直至截稿前雅芳对本案都未予回应。 

【责编: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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