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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商务部反馈:取消直销产品变更审批,仅是管理方式改变不涉产品范围

直销行业网讯 昨日,本站刊登了关于解读国发〔2016〕9号文件的“国务院取消直销产品变更审批,直销产品范围或将开放”的文章后,受到商务部的关注,接到相关领导的反馈。特以在此更正:国务院取消“直销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仅仅是管理方式上发生了变化,即不再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但直销产品范围、直销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并没有变化,直销产品范围仍然必须符合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的规定。

由此看来,关于直销产品范围的开放,仍是“可望不可及”的。

【责编: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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