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行业网讯 全国“两会”刚刚发布的《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此次提交的提案之一,正好是以“互联网医院”模式推进国内分级诊疗。
事实上,早在2015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出指示:“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不过,郭广昌认为,仅单纯依赖现有的线下传统改革,若想实现群众有序、分层就医的格局,显然“势单力薄”。因此,在国家全面推进“互联网+”战略背景下,如何借助互联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实现,是必不可忽视的一种潮流与机遇。
加大“互联网医院”模式推广
郭广昌指出,在2015年7~9月,国务院在三个月内发布两项与利用“互联网+”推动医疗改革密切相关的“指导意见”。在政策依据基础上,现国内也已有不少“互联网+”医疗的创新举措,比如曾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到的“乌镇互联网医院”模式。
经过调研,乌镇互联网医院模式相当于在空中架起来“一张网”,这张网与现有的医疗资源、医药资源、未来包括医保资源和检查等资源对接,形成线上协作与线下工作密切结合的模式。事实还表明,这个平台让患者和医生之间实现了更加便捷的连接,医生的价值也得到了更阳光的体现方式,还把久推不动的多点执业政策带“活”了,诸多难题也得到了初步的解决。
因此,郭广昌建议在已有案例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加大对“互联网医院”模式的调研、支持和推广。
首先,加快在条件成熟地区推广“乌镇互联网医院”的经验。既然乌镇互联网医院在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得到了政策的特殊审批,并已尝试在“在线诊疗”、“在线处方”等一系列行业问题上进行突破,因此这一平台利用和复制的价值就显得高了,可以尝试这一模式和更多条件成熟地区的医院合作,把更多的医院、医生连到线上,实现在线诊疗的规模化,推动分级诊疗真正落地。
其次,当前互联网医疗异常火爆但很多老百姓使用兴致不高,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医保尚未对互联网医疗服务进行覆盖。针对此问题,围绕未来的互联网医院模式,建议相关部门统筹安排,进一步在在线医保服务、在线医药服务(医保药品在线报销)等方面进行开拓性的尝试。
再次,在互联网医院的基础上,建议相关部门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建立“统一标准的精准医疗大数据库平台”,推动精准医疗的快速实践并早日惠及大众,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诊疗服务和分级诊疗指导,借此提高医疗的均等性、可及性和先进性,降低重大疾病的发病率、病死率和医疗费用。
此外,郭广昌还递交了“建立多层次的儿童专科医疗服务体系”的提案,建议要彻底解决儿童看病难问题,还得从加大医疗服务供应入手,在体制机制上破题。具体有,政府提供针对性保障措施,保证综合医院儿科门急诊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提供儿科医疗服务;全面发挥互联网功能,高效发挥儿科医疗服务体系综合功能,探索设立儿科互联网诊所/医院。
助推企业安全“走出去”
而在复星重点介入的海外投资领域,郭广昌也递交了关于升级2.0版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提案,建议国家应从美国、德国及日本等发达的经验中寻找具备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安全性保障的中国特色道路。比如,以国家为主导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一种保障和助推本国企业更高质、安全“走出去”的有效举措。
郭广昌指出,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大力推进以及亚投行协议的正式签署,目前,我国企业尤其民营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正迎来了最好的时机。2015年,我国非金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735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显然,我国已步入反向整合全球资源为我所用的时期。
但在快速增长的对外投资背后,仍然存在各种问题,比如当前全球不少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格局仍存在高不确定性,直接影响我国企业在当地项目的安全性。
比如2014年11月,在中国铁建联合体中标墨西哥一高铁项目的几天后,墨西哥交通部长突然宣布,鉴于墨西哥总统的指令,政府决定撤销该投标结果,中国铁建中标资格被取消,高铁项目投标将重新启动。再比如2015年初,希腊新政府上台第一天就宣布叫停了该国最大港口比雷埃夫斯港口的私有化计划,而之前在该私有化计划中获得胜出的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该项目曾被视为中希合作典范、私有化的成功案例。诸如此类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受阻案例时有发生,因此大家都普遍希望能够获得国家层面对企业对外投资的支持与保障。
而从美国、德国及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以国家为主导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一种保障和助推本国企业更高质、安全“走出去”的有效举措。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早已在2002年12月正式推出海外投资保险产品,承保金额也突破300亿美元。但是,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规模增长迅速并突破千亿,新增量、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出现,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的有效性略显不足,急需进行2.0升级。
因此,郭广昌建议,改变目前的单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为双边、单边混合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目前,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海外投资保险产品中,并未要求合格投资项目必须投资于中国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国家,即当前我国采用了单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但另一方面,我国已与全球百余个国家、地区签订双办投资协定,其中国家代位求偿权亦是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建议尽快利用现有资源优势,推动海外投资保险由单边制度向双边制度转换,以实现保险风险的有效降低。
同时,建议推动目前保险审批机构和业务经营机构从“合一模式”向“分离制”升级。一方面,在项目审批层面将可充分发挥商务部的国际投资指导、监管作用,财政部的国家财政支持以及外交部的外事关系协调能力,从而建立完善的体系而无须浪费额外的人力、物力等资源;另一方面政府机构的介入,也符合海外投资保险的官方保险性质,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国家对海外投资的引导与调控。
此外,建议进行全面的险种设置规划。除现有的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征收及政府违约等几种国际通用的险种外,譬如恐怖主义险、营业中断险、并购限制险等也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时所需要的保障。
(记者:陈姗姗)
【责编:B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