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

首页 > 政策 > 正文

国家工商总局张茅谈《“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  张茅

直销行业网讯 2015年12月,为加强市场监管重大问题研究,完善决策咨询制度,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工商总局成立了市场监管专家委员会,并围绕“十三”时期的市场监管改革与创新进行了专题研讨。2016年9月,为编制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召开了专家咨询和专家论证会,对规划进行了充分研讨和论证。在各位专家的大力支持下,《规划》在今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这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第一部全国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贯彻落实好《规划》,对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规划》的发布实施对改革发展全局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规划》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规划》是服务经济发展全局、推动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规划。充分发挥市场力量,充分激发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是经济走向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十三五”时期,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重塑经济增长新动力,关键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规划》把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便利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目标任务,目的是通过市场环境的营造,市场力量的发挥,为创业创新提供新的活力,为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其次,《规划》是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规划。传统的政府主导、行政干预,对微观市场主体的大量行政审批,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束缚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键要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政府要从发展的主体转为推动发展的主体,要从过去直接干预经济、配置资源,转到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来。《规划》作为国务院第一部全国市场监管规划,标志着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

第三,《规划》是把握市场监管趋势、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重要规划。加强市场监管,不是传统“管”的概念,不是传统方式方法的回归。市场经济在繁荣发展,市场监管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符合时代潮流、适应科技变革趋势。《规划》作为市场监管的顶层设计,贯穿规划的一条主线,就是市场监管的改革与创新。强调要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思路,明确监管重点,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规划》提出了市场监管的新理念新原则,为市场监管明确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市场监管的改革与创新,也要通过新的监管理念来引领。《规划》提出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回答了为什么监管、监管的目的性问题,为市场监管明确了方向。

一是强调激发市场活力,这是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是经济繁荣发展的内在基础,市场监管首先要服务于这个大方向。二是强调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这是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优胜劣汰、创新发展的动力所在,也是市场监管的重要着力点。三是强调维护消费者权益,把消费维权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这是实现共享发展的本质要求,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方面,是倒逼供给升级的重要途径。四是强调提高监管效率,强化成本意识,增强效能观念,这是国际普遍趋势,是对市场监管的基本要求,只有高效的监管才能与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相适应。五是强调强化全球视野,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的国际化水平,这是经济发展全球化趋势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因素。

《规划》在提出现代监管理念的同时,围绕实现市场监管目标任务,提出了6项监管原则,回答了如何监管、怎样监管的问题,为市场监管提供了基本遵循。要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坚持简约监管,加大监管改革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社会成本,把企业从各种不合理的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要坚持审慎监管,鼓励创新,促进创业,推动新经济繁荣发展,同时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要严格监管,消除风险隐患。要坚持综合监管,创新、融合、跨界成为发展的大趋势,市场监管不能僵化、封闭、分割,要推进综合执法,建立综合监管体系。要坚持智慧监管,“互联网+”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市场监管必须融入其中,推动“互联网+监管”的转型。要坚持协同监管,改变以往“政府急、企业不急”、“消费者无奈、经营者无惧”的弊端,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实现社会共同治理。  

《规划》把改善整体市场环境作为监管的重点任务,明确提出着力营造“三个环境” 

市场监管不仅是微观行政执法、微观监管,更重要的是改善整体市场环境,为经济健康运行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准入是企业进入市场的第一道门槛,是市场是否有活力的关键。目前,政府部门对微观市场主体的行政干预仍然过多,各种审批仍然过多,仍然是束缚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体制障碍。

改善我国市场准入环境,关键是要改革,目的是要放活,进入市场要快捷,退出市场要方便。《规划》对市场准入制度、商事登记制度、企业退出机制等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对政府部门的改革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第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建设。目前,社会上出现一种好的趋势,不仅专家学者呼吁市场公平竞争,市场主体也迫切期望要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企业对政府优惠政策的期望在减弱,对市场公平竞争的期望在提升。这是我国企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更相信市场,不再迷恋政策优惠。

目前,由于市场分割、行业垄断、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盗版侵权、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等,影响着企业的优胜劣汰,制约着我国大市场优势的发挥。《规划》在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强化竞争执法力度、推动质量监管的同时,把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首要任务,这是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部署。

第三,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重要趋势就是消费需求的新变化。目前,我国已经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2016年,消费继续作为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4.6%。

但我国消费环境的改善与百姓消费能力的提高还不匹配,消费环境不理想是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重要障碍。《规划》提出三个层面的任务:一是顺应消费变化趋势,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二是通过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三是通过扩大新消费,带动新投资,培育新产业,形成新动能,实现供给与需求的良性循环。  

《规划》强调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为实现市场监管的目标任务提供保障

《规划》强调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这是提高监管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关键。《规划》强调了五个方面的改革创新。

一是创新监管政策。首次系统阐述了竞争政策的重要地位,提出把竞争政策贯穿到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用竞争政策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强调把竞争政策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基础,作为制定改革政策的重要导向,作为完善法律法规的重要指引,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倡导。并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强调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公平竞争后评估制度。同时,明确提出推动产业政策从选择性向功能性转型,建立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调机制。这些都是重大突破,重大政策创新。

二是健全监管机制。提出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强调发挥信用在经济运行中的基础性作用,让信用创造财富,用信用积累财富,要求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强化企业信息归集机制,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是丰富监管手段。提出加强大数据监管,强调运用大数据推动“互联网+监管”,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增强市场监管的智慧化、精准化水平,要求加强大数据广泛应用,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大数据信用服务市场。

四是改革监管体制,提出建立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强调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形成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的新格局,要求推进综合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基层建设,推动社会共治。

五是强化法治保障,大力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强调依法依规监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求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规划》强调做好组织实施,对实施机制作了全面部署  

制定好《规划》非常重要,实施好《规划》更为重要。《规划》特别强调要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的目标任务,必须履行好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广大消费者、行业组织和社会媒体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并从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查考核三个方面,对各地方、各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划》特别强调,“发挥市场监管专家委员会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这是针对市场监管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任务提出的重要要求。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和今后的工作,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更好地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节选自张茅在市场监管专家委员会座谈会上的讲话)

【责编:Bing】

【版权免责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直销行业网立场。本网站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项目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仅供访问者使用参照。对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产生的相关后果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直销行业网”的内容,版权均属“直销行业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请注明“稿件来源:直销行业网”。
3、本站尊重原创及版权所有者,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视频文件等内容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如本站所选用的内容涉版权问题或来源标注有误,请致电本站,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