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行业网讯 讯5月26日,普洱市工商局召开“打传规直”直销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在普直销(申请直销)企业普洱片区负责人、直销网点负责人代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工商局法规科、市场监督管理科、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和两反科全体工作人员、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行政执法大队长共36人参加会议。
会议旨在加强对在普直销(申请直销)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直销行业经营行为,号召企业共同融入和参与到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来,促进普洱市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认定保山市等5个州(市)和曲靖市师宗县等81个县(市、区)为“无传销城市”的通知》《云南省2017年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办法》,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和市商务局参会领导依次发言,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求直销企业加强法规学习,做到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守法经营;二是完善退换货制度,完善直销管理警示机制,各项制度规范上墙;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在普洱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之际,宣传和教育在普辖区范围从事直销产品营销的各直销网点、专卖店、直销员积极支持和配合创文工作,不能因为直销行为和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群体性纠纷事件,不能因为开展直销产品推介和营销会议活动发生有变味的传销活动,不能因为开展直销宣传活动喧宾夺主,干扰和影响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会议强调,无传销城市的称号不是一劳永逸,今年需要进行复核认定,无传销城市的创建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个重要指标,不能发生传销行为。各直销企业及直销网点要规范直销、依法直销、举报传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和增强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人翁意识,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手拉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心连心共建美好家园,实现企业发展和利益共赢共享,为普洱市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记者:郭剑波)
【责编:B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