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保健食品广告涉及工商、食药监、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的结果会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监管缺失。同时,保健食品监管还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督”的倾向,法规虽严格,但监管力度明显不足。企业、商家在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利润最大化的动机下,利用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欺骗消费者、牟取暴利的现象自然难以杜绝,导致企业根本不去食药监部门进行广告审批备案,以此逃避监管现象。
针对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认为,根治广告违法还需要综合治理、多管齐下,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监管
目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仅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保健食品实施严格监管。应依法做到权责一致,广告执法主体与监管部门不应分割,谁监管、谁处罚、谁担责。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保健食品监管缺乏法律依据,影响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日常监测,倡导诚信经营
配备广告监测所需的必要设施,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以广告违法率较高的媒体为重点监测对象,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监测工作,并密切关注城乡接合部、乡镇以及农村展销活动场所的保健食品广告,要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对重点品种、重点媒体、重点时段严厉查处,以点带面,规范市场,促进保健食品广告行业良性发展,确保监测区域不留“死角”和“盲区”。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提高对销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的打击实效。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其质量意识、诚信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氛围。
三、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媒体约谈制度
进一步加强食药监、工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整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协查机制,充分利用各自的监管资源,形成优势互补,争取做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及时查处、及时反馈,从而对违法广告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为了从终端上解决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问题,应在强化对发行量大、影响面广、受众人多的重点媒体监督的基础上,实行媒体负责人约谈制度,进一步落实媒体发布违法广告责任,促使媒体严格自律。
四、严处重罚,建立“黑名单”制度
健全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安全消费警示制度,定期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曝光典型违法虚假广告,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及时将违规情况通报媒介主管部门。同时,探索建立违法保健食品广告“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中的相关单位采取提高准入门槛、严把广告发布、强化日常监测和加大检查力度等督促其逐步整改落实、规范经营。
五、强化宣传,引导理性消费
目前,不少群众对保健食品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有些消费者轻易相信广告宣传,认为保健食品能治病,或服用多多益善,还有些消费者认为贵的就是好的。对此,应采取发放资料、电台广播、电视公告、制作展板、现场咨询、案例分析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开展针对社会公众有关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的普及教育,提高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对假劣保健食品的辨别能力,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到当地合法的医疗机构请教医务人员及相关专家进行咨询,选择适合本人体质的相关产品,从而达到保健目的。(四川省大英县食药监局李天乾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