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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将迎来“创新”

直销行业网讯 7月底,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之后,为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有关部门出炉的又一细则。

受访的业界专家称,这无疑是为移动支付上了一把安全锁。《管理办法》出台预示着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逐步加强,可能引发第三方支付市场洗牌。同时,预计未来针对P2P等热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一系列细化监管文件也将陆续出台。

第三方支付风险不可小觑

2011年,央行首次向支付宝、快钱、银联等2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下发“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支付行业正式获得认可。4年后,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已有270余家。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也获得了大量用户,2014年,交易规模达23.3万亿元。“大量资金被沉淀在支付工具中,这使得第三方支付开始不仅仅满足于支付功能。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是典型的除支付功能以外的延伸。”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业务对央行统计基础货币量、有效开展货币政策调控带来极大挑战,也对维护支付体系安全、防范系统性风险带来负效应。例如,第三方支付并不具备托管能力,与P2P平台同样具有“跑路”风险;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划拨各个银行账户的资金,实现内部的资金轧清,从而轻易地绕开央行支付清算体系的监控。

其实,《管理办法》出台早有端倪。2014年3月,央行曾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就包含了对支付金额进行限制的措施。2014年4月,银监会和央行联手下发《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主要从客户身份认证与风险管控等方面,试图规范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一系列措施的结果是,第三方支付公司资金链断裂,P2P公司“跑路”情况频发。由此也可见,第三方支付风险确实不可小觑。

5000元限额不会影响正常支付行为

面对第三方支付出现的风控问题,在《管理办法》中,央行首次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定位,意图规范互联网支付,将第三方支付拉回“本位”。“新规首先是对第三方支付资金流程的规范。”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消费者常常会把钱预付到第三方支付的虚拟账户,随着资金量增多,第三方支付账户中形成了资金沉淀,这在客观上使其具备了类似5000元限额不会影响正常支付行为银行存款的功能。但两者之间有差别,银行存款受央行监管,安全有保障;而虚拟账户中的资金则游离于监管之外,资金安全没有保障。因此,新规对第三方支付的余额支付规模作出限制,减少资金沉淀量。

同时,也应看到,第三方支付体系一直为网络生态圈提供着灵活、高效、低成本的支付通道,并已逐渐承担起各类消费、借贷、理财等增值服务。但在《管理办法》中,央行要求对支付账户进行分类且设定相应限额管理,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

不少人担心,“严管”之下,客户的网络体验、支付需求会受到影响,第三方支付也不得不止步于小额支付。对此,央行回应称,5000元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而不针对银行账户。当网购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从支付账户扣除5000元后,超出部分则从银行卡支付。

郭田勇表示,5000元的额度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需求,限额是为了保护普通用户的资金安全,并不会影响正常支付行为。

理性应对行业洗牌

《管理办法》中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的无界运营时代或将结束。此举对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的影响不容忽视。

据了解,目前第三方支付已形成梯队:由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商务组成第一梯队——2014年,三者的市场占比已达80.5%;由快钱、汇付天下、易宝支付、环迅支付、连连支付等组成第二梯队,共占17.9%的市场份额;第三梯队则由剩余的获牌企业组成,占比仅为1.6%。

曾刚认为,《管理办法》若在短期内严格执行,对已经完成银行资金存管的平台影响不大,但对还未将平台资金存管至银行的P2P平台,或将造成一定冲击。因为,对这些平台来说,后期在平台资质与渠道资源等方面的门槛将大大提高,平台运营成本压力加大,实力较弱的中小P2P平台将面临洗牌,上市公司背景或国资系P2P平台将逐渐“浮出水面”。

不过,曾刚也表示,支付机构虽然不能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将付款人的款项划转至网络借贷等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这不会影响网络借贷等企业开展业务,而且还有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符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此前P2P行业由第三方支付进行托管的模式将无法继续下去。对此,郭田勇指出,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管理办法是征求意见稿,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不少投资者的利益,但却是利大于弊。今后,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各有各的边界和功能,行业秩序会更加规范。

《管理办法》对此前曾公开叫停的二维码支付“网开一面”。有业内人士认为,二维码支付有可能被放行,但在支付金额上可能会受一定限制。不难看出,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创新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曾刚提醒说,金融业追求风险与效率的平衡。无论用什么支付方式都可能会有风险,第三方支付难免会有一些问题,这时就要分析边际风险和边际效益。如果效率的改进,明显高于可能存在的风险,那么,这种创新还是应该获得支持。

“下一步,有关部门应该仔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险和效率进行统筹,最好有一些数据分析或者研究报告,从而使监管更加有所依托。”郭田勇表示,希望央行能吸收各方面的意见,而不仅仅停留于银行、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学者,其中,消费者的意见也非常值得借鉴。

【责编:末周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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