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闻讯)3月17日,鄂州日报二版刊登报道反映传销分子利用市农业局招待所进行传销活动。市农业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3名工作人员,成立打击传销工作专班,协助工商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局办公楼周边出租屋和招待所进行集中整治。
经排查核实,该招待所是市农业技术开发公司(独立法人单位)的资产,由市农业技术开发公司承包给一姜姓个体户经营。一名教师将其在市农业局宿舍区的私人住宅租给几个传销人员居住。
市农业局发出通知,要求招待所业主和出租屋主3天内遣散传销人员,逾期不行动的,采取对该招待所和出租屋实施停水、断电等措施。同时与市农业技术开发公司和该教师所在单位负责人联系,要求加强对招待所经营户和出租屋主增强法律意识教育,完善对承租人和入住顾客的登记、管理,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禁止从事一切非法活动。市农业局每天组织专人巡查,防止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再次发生。
截至发稿时,所有传销人员已被遣散,原传销窝点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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