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传销的亮碧思,原来早年在澳门亦曾开设有分店,不过澳门自去年6月实施新例取缔层压式传销后,「亮碧思集团(澳门)有限公司」便随即结束了在当地的业务,撤出澳门。
结业退款曾引起纷争
澳门消委会自2003年起,陆续收到有关亮碧思经营方式的投诉,总数约50宗,大多涉及怀疑被骗、收费不公道、赚取不到先前承诺的金额等。不过,亮碧思的业务继续依然,并未受到投诉事件的影响。
不过,当澳门禁止层压式传销法律于2008年6月生效后,「亮碧思集团(澳门)有限公司」随即在报章上刊登启事,称为避免出现可能违法的情况,决定结束在澳门特区内的一切业务,在皇朝广场的办公室全面关闭,而且所有独立经销商与亮碧思所签的合约,亦在即日终止。
由于亮碧思指经销商退回款项只能按单日期计,以7折或3折退款,不能全数退回,事件曾经引致200多名经销商到公司追讨赔偿。 新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