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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工商分局曝光五种传销方式 提醒求职者

  胶东在线网4月12日讯(通讯员 寿山 亮滔)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针对4月份用工高峰期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发布的2010年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警示》通报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特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警惕五种传销方式:一是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招聘”、“介绍工作” 、“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三是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四是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五是要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如果有人以介绍“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为名,要求加入者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求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可以从中提取报酬,一定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传销活动,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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