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传销

首页 > 传销 > 正文

以销售保健品为名搞传销 两女子投案自首

赤峰市红山区的范某某(女,48岁)、刘某某(女,54岁)以销售保健品为名搞传销。9月3日,范某某、刘某某来到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据了解,今年5月28日,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匿名举报称:范某某、刘某某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在赤峰进行传销活动。7月15日,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这2起案件立案侦查,民警查明:2001年以来,刘某某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非法经营数额达1000余万元,非法所得9万余元。2003年以来,范某某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非法经营数额达1500余万元,非法所得60余万元。

          至此,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刘某某进行网上追逃。9月3日,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刘某某到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涉嫌传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刘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红山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版权免责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直销行业网立场。本网站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项目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内容仅供访问者使用参照。对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产生的相关后果不承担任何商业和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直销行业网”的内容,版权均属“直销行业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请注明“稿件来源:直销行业网”。
3、本站尊重原创及版权所有者,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视频文件等内容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如本站所选用的内容涉版权问题或来源标注有误,请致电本站,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