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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在新疆本地开始的传销组织被查处

 新疆工商局联合公安部门11月9日查处首个在新疆本地开始的传销组织.

    下午三点整,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位于乌鲁木齐市长江路上的一家酒店看到,一个名为香港“源水”细胞生命液的产品说明会吸引了150多人,很是热闹。自治区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一科科长陈轩波说,经过缜密调查,这是传销组织的活动:“这个案件完全符合传销的三个要素,第一是加入该销售组织需要交入门费,从一万八到五十六万不等,第二个具有发展下线费,每介绍一个一万八的单收五千元,第三个依靠下线销售产品提升(本人档次),完全符合打击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定性。”

    陈轩波告诉记者,这是在我区开始活动的第一个传销组织,严惩必不可少:“对于这样的传销,只要是参加就处于两千元的罚款,对于组织、诱骗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处于十万元到五十万元罚款,凡是对于给传销者提供方便的,包括出租屋、出租会议场所、提供运输仓储一系列给予传销方便的人或者单位,我们将给予五万元一下的罚款,并没说违法所得。”

    据了解,参加这次活动的多为全疆各地美容行业经营者,得知上当后,经营者赵霞表示:“我们不了解,我们了解了要是传销是不会做的,做了肯定会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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