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行业网讯 以电子商务为幌子,用发展下线获返利作诱饵,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共发展会员近690万人,收取保证金近38亿元,攫取巨额非法利益。2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庆南等6人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上诉案进行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定罪判决。
2013年8月30日,南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唐庆南有期徒刑10年,罚金4000万元,分别判处刘葆华、童年等5人有期徒刑8年至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判处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唐庆南等6人不服,均上诉至江西高院。江西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维持了南昌中院的一审定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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