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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警方破获“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案

今年以来,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托强大的群众基础,积极通过线索摸排,一举破获“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莫某、李某、朱某、肖某4名特大传销案骨干人员。日前,上述涉案人员相继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以来,融水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人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传销活动,不少群众深受其害。融水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民警调查发现,自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莫某、李某、朱某、肖某等人为获得“云集品”电商平台的提成和分红奖励,通过直接推销和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发布“云集品”电商平台链接进行推销等方式,拉亲戚朋友注册成为“云集品”的会员。加入“云集品”的会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下线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莫某、李某、朱某、肖某4人均达到该传销组织的“全球销售副总裁”级别。莫某、李某、朱某的下线层级数均在25层以上,下线人数均达到10万人以上;肖某的下线层级数为22层,下线人数达到7万多人。莫某等4人的行为均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9年4月,融水县公安局对该传销组织的莫某、李某、朱某及肖某4名骨干人员展开抓捕,并继续深挖调查、搜集证据。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逐渐掌握了涉案的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首要分子、职责分工等情况。最后,在柳州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以及鹿寨县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将李某、莫某、朱某、肖某4人抓捕归案。

经审讯,莫某、李某、朱某、肖某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莫某等4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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