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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再次复核直销企业服务网点

10月15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信息复核和企业信用建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商务部指出,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直销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决定开展此项工作。

严格认定,只减不增

此次复核、建档工作将根据《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联合行动通知》等法规政策开展。

在此次集中复核工作中,直销企业之前不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已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和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行为,都将得到规范。

《通知》中重点指出,将暂停直销企业相关审批备案,对已备案服务网点严格认定,只减不增。

信息对应,合法设立

针对信息的不对应,《通知》指出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网址等一般事项已依法变更或空缺的,企业提出变更或补充意见,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除此外,对已停止使用或营业,实际已不能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以及企业自认为有必要撤销的,或网点名称、地址、负责人等信息有变更的,或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继续予以保留的,企业提出撤销、变更或保留意见,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

如实上报,信用建档

对近三年内企业、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司法判决,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据实提供相关信用信息。

对分支机构地址、负责人等信息已依法变更的,企业提出变更意见,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这些信息的收集、核对方便相关部门对企业信用的建档。

企业自查,地方核查

《通知》中指出,自15日起,各直销企业严格依法依规逐一进行复核,所有复核确认工作在10月31日完成。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系统中原有报备数据进行核对,11月10日前完成企业报送结果的复核认定,并撰写工作报告。

商务部和相关部门对各地报送的复核结果进行汇总梳理和必要核查,符合要求的通过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进行披露。

《通知》指出直销企业必须承担起报备披露企业、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信息的主体责任;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法落实管理责任,督促直销企业开展自查,并对企业报送信息进行严格复核。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工作中严肃纪律,不得影响直销企业正常合法经营。依法保护企业信息安全,对企业相关信息不得违法擅自披露。落实廉洁从政规定,严防“吃拿卡要”。

对报送信息不及时或报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直销企业,商务部将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暂停其相关信息披露;对报送信息存在虚假陈述或缺项的,相关监管部门将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此次商务部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信息的复核、企业信用的建档,相信将对规范直销活动、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及直销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防范打击非法传销活动起到重要作用。

附《通知》全文、附件:


 


 

 


 

 


 

 




【责任编辑: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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